公安部:养犬政策是限养不禁养 养犬要平衡各方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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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2:02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李剑英)公安部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前10月全国社会治安形势。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在谈到规范养犬时表示,在对待养犬的问题上需要平衡各方的利益,公安机关一定认真履行好自己维护公共安全的职责。 武和平说,养犬是公民的权利,不养犬也是公民的权利。对于养犬人来讲,要充分考虑到不养犬人的利益,要依法科学文明养犬。对于不养犬的人来讲,也要理解、宽容养犬
国家对养犬问题的政策是限养而不禁养。作为限养,就是禁止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对禁止饲养的大型犬和烈性犬,一些地方提供了收容,集中饲养。收容大型犬和烈性犬,是从保护动物的角度来考虑的,同时也是为了维护公共安全。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鲍遂献说,目前群众反映比较集中、比较强烈的主要是两个问题,一是犬伤人的问题,另外一个是犬扰民的问题。对于这两个问题,公安机关将依照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比如说驱使恶犬来伤人,用犬来阻碍执行公务,对这类行为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属于治安案件的,要依照治安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