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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1500诱惑女孩》追踪 上当者死追“为民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2:14 东方今报

  今报郑州讯 “公司聘文员高层管理,月薪1500元,可办统筹”。

  郑州西郊的为民物业公司以高薪为幌子骗取求职心切的10名女大学生3万多元的押金、转正费。前天,今报联合有关部门救出了这10名被困学生。

  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昨天已对此案进行初步审查,准备立案调查。

  居民“指点”上当者

  在为民公司求职受骗的,除了10个女大学生,还有两名来自登封的小学退休老师韩某和孙某。两人分别向为民物业公司老总张宏交了3600元和200元押金等费用。

  韩某交了3000元押金后,被安排到南关街聚丰小区当物业经理。在这期间,他住的是地下室,每天只有3元钱生活费。聚丰小区的业主说,为民公司9月接管他们小区不到一个月,光物业经理都换了四五个。

  至此,韩某才知自己上当受骗。孙某被安排到刺绣厂做工,工作20多天没有听公司提起过工资的事。

  受骗者要追下去讨说法

  “不管追到啥时候,我们也要把这害人的为民公司给揪出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昨天上午,10名受骗大学生和两名受骗老师到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递交了投诉材料。

  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王明章当天介绍,已接到了受骗者的投诉材料,但由于案情复杂,牵涉面很广,需要向领导汇报和向有关法律专家咨询,对此案性质进行界定;一旦立案,将联合工商等有关部门,从快从严查处为民物业公司。

  律师说应追究诈骗行为

  对为民公司以高薪欺骗求职者一事,天翔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亚涛表示,为民公司利用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把一些并不存在、与公司老总所说有着天壤之别的工作,利用大学生想找到稳定高薪工作的急切心理,介绍给他们,从而骗取钱财。这种行为已构成诈骗,应按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劳动监察部门已数次接到对该公司的投诉,应主动向公安部门移交或报案。在查明事实真相后,工商部门应吊销该公司营业执照,并将其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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