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将市民满意度纳入和谐重庆建设评价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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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2:28 重庆晨报 | |||||||||
和谐重庆市民满意度幸福感纳入评价 本报讯 (记者周睿) 昨日,全国首家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研究对象的省级研究中心在重庆成立,这是继《构建和谐重庆指标体系研究》、《和谐重庆发展目标研究》等专题研究之后,我市正式启动的“和谐重庆”系统工程研究,市民满意度和幸福感被正式写进“和谐重庆”的主观评价指标中。
和谐重庆是什么? 我市要建设什么样的和谐社会?和谐重庆研究中心主任陈澍认为,和谐重庆包括“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六个方面。 重庆社科院副院长孟东方介绍,和谐重庆的目标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呈良性和谐发展状态,形成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相互融合、良性互动、流转顺畅的社会运行体系,社会不和谐因素基本消除。 和谐重庆用什么来评价? 近日,由孟东方主持的《构建和谐重庆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得出阶段性研究成果,该报告设定了6个一级客观指标和两个一级主观指标来量化评价“和谐重庆”,其中主观指标包括“市民的社会和谐满意度”及“市民的主观幸福感”。 孟东方介绍,市民的社会和谐满意度包括法治满意度、公正满意度、诚信满意度、活力满意度、平安满意度、绿色满意度,市民的主观幸福感包括物质生活幸福感、精神生活幸福感。据悉,这套指标体系已经正式纳入和谐重庆的评价体系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