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防组口腔保健认证被叫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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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3:20 东方早报 | |||||||||
早报讯 “全国牙防组”被诉案又有新进展。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指出,已联合卫生部叫停了“全国牙防组”对口腔保健品的认证。国家认监委是在回复朝阳法院司法建议时作出上述表述的。 朝阳法院建议部门处罚
朝阳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于8月22日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卫生部发出司法建议书,认为全国牙防组作为非法人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对外开展认证活动,建议两行政机关对全国牙防组的认证行为进行调查,并作出相应处罚。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建议后,与卫生部进行多次协调、沟通后作出回函。 认监委称此事为遗留问题 在回函中,国家认监委称“全国牙防组”所开展的口腔保健品认证活动,是有关部门依据行政职责推动的认证活动,是《条例》实施前认证工作多头管理、政出多门所产生的问题。《条例》实施后,应顺应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进行调整、规范和完善。为此,国家认监委已与卫生部共同做出要求“全国牙防组”停止开展口腔保健品认证活动。 另外,认监委还将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布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非法认证活动的专项治理工作,标本兼治,加强对认证活动和认证市场的监督管理。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全国牙防组是在卫生部的批准下成立的,卫生部在给朝阳法院司法建议回复之前,就已经停止了牙防组包括认证的所有日常工作,且已开始对卫生部管理下的非法人机构进行清理整顿。 毛群安表示,目前口腔保健品认证管理办法正在由认监委和卫生部联合拟订之中。《新京报》供稿 律师建议处罚牙防组 李刚的代理律师北京义派律师事务所李娟昨日表示,国家认监委的回函已表示全国牙防组的认证存在问题,相关部门没有在认证认可条例出台之后马上各司其职,导致了管理无序情况的发生。 根据《条例》57条,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应予以取缔,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订阅东方早报请登陆东方早报网站或拨打 962288 或 8008208696;优惠多多、实惠多多、资讯多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