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通航信息共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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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4:22 深圳商报 | |||||||||
海事部门与港口引航站签订共享协议 海上通航信息共享 深圳商报记者郑英通讯员居玉尚
【本报讯】昨日,交通部深圳海事局和深圳市交通局举行了船舶交通管理信息资源共享协议签约仪式。今后,深圳海事局将无偿提供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终端信息资源,支持引航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共同促进深圳海上交通安全生产。 据介绍,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简称VTS)是指海事部门利用雷达、全球定位系统、卫星通讯、现代电脑手段等设备,提高船舶交通安全性以及保护环境的管理系统。目前,深圳港已开辟了165条国际集装箱班轮航线,平均每周靠泊深圳港的班轮航线达154条。对外轮实行强制引航和对国轮提供引航服务,既是港口安全生产的关键一环,也是维护国家主权的象征。近年来,交通部深圳海事局作为深圳水上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积极推进包括引航站等数十家政府部门和港航企业参与的“深圳海上安全服务链”建设,努力推动海上安全管理资源最优化。 海事部门将为引航提供VTS系统终端信息资源,实现海上安全信息共享,支持引航监控科技能力的提升,避免重复建设。深圳引航站负责人李开封表示,这次合作对于深圳引航科技建设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据了解,下一步交通部深圳海事局与深圳市交通局还将就人员培训、设备网络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协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