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不得偷拍交通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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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4:23 深圳商报 | |||||||||
交警不得偷拍交通违法 保定规定抓拍车须贴“流动电子警察抓拍”字样 【新华社石家庄11月14日电】(记者王炳美)为保证执法的合法公正性,保定市交警支队规定,抓拍交通违法行为必须是有执法主体资格的正式民警,不得在隐蔽的情况下对
为规范执法行为,保定交警支队制定了《关于移动电子警察抓拍取证工作的规范》,按照工作规范,交警抓拍交通违法行为,必须在有提示司机按法律法规要求行驶等公示牌的路段,抓拍车必须贴有“流动电子警察抓拍”的字样,告知机动车司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