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重大突发事件军队可“先期处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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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4:57 深圳特区报 | |||||||||
遇重大突发事件军队可“先期处置” 《军队处置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颁布实施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4日电】(记者黎云)军队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14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日前颁布实施的《军队处置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这位负责人说,《预案》是国家应急总体预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军队参加国家组织的处置行动首次进行了规范。 《预案》规定,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师团级以上单位可以越级报告情况,情况紧急时,上级也可以实施越级指挥。这位负责人介绍说,在涉及到国家主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时刻,中间环节的减少,可使军队更加迅速地对突发事件作出反应。此外,当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事发地的军队领导机关还可进行“先期处置”,即边处理边报告。这样可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人民生命财产、公共安全等造成的损失,也是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的需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