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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霸王餐 勒索店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5:07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实习记者刘波记者赵彬)6男子在火锅店吃完霸王餐,其中一人与邻桌食客吵成一团,当场用半截啤酒瓶戳伤客人眼睛和脖子。事后,6男子却找到火锅店要求赔偿5000元,理由竟是:“我们在你店里打了人,人家受伤住院向我们要医疗费,我们得向你要钱”。

  犯罪嫌疑人邹某、张某等6人曾多次到文艺路某火锅店吃霸王餐。11月4日晚7时许,邹某等6人再次来吃火锅。席间,4同伙先后离开,邹某和张某仍待在包间内。吃完后,邹某
走进店老板郭先生办公室,说他们不买单,让郭先生看着办。

  正说话间,郭先生听见外边有吵闹声,出去一看,只见张某和邻桌的四五名客人争执着什么。张某左右手各抡起一空啤酒瓶,使劲在桌角一磕,用断口处朝其中一个客人的眼睛处刺去,那人眼睛当场冒血。周围的人还没反应过来,张某又抡起另一个破空啤酒瓶,朝另一客人的脖子处刺去。店内客人一时惊慌乱窜,二人借机迅速逃走。

  11月6日,邹某等给郭先生打来电话,说伤者要求他们支付医疗费,因为打架的事情发生在火锅店内,这费用必须由火锅店承担,要郭先生准备好5000块钱,否则就把店给砸了。

  11月13日晚7时许,邹某等再次给郭先生打电话,说待会来取钱。郭先生迅速向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文艺路派出所报警。晚8时许,邹某等6人气势汹汹地来到店内,郭先生害怕再次发生流血事件,给了邹某3000元。让邹某等始料未及的是,他们刚走出火锅店,就被迅速赶来的民警抓获。

  昨日,负责该案的公安碑林分局文艺路派出所副所长孙宏超说:“截至他们被抓,受伤食客根本就不知道邹某等人身份,更不存在索要医疗费一事。”目前,邹某等6人因涉嫌敲诈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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