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办事“五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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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6:16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徐飞鹏)继全市党政机关政务公开之后,本市学校、医院、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交等公共服务部门和单位也将重点从职能、办事、决策、审批和廉政纪律五个方面全面推行办事公开。这是记者昨天从市纪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意见》中获悉的。 “公用事业单位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载体,是政府向人民群众提供公共
《意见》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特别提出要主动服务: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变更、重要决策制定等问题,要主动征询人民群众的意见;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事项,要及时、主动地向人民群众提供咨询,广泛告知;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问题和不足,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整改;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要上门服务;对边远山区办事不便、孤寡伤残、行动不便等弱势群体,要主动提供便捷服务,帮助排忧解难。对暂时不能公开的,要说明情况,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公开。 《意见》还要求健全办事公开问责制:把落实办事公开纳入干部及职工德、能、勤、绩、廉考核范围,纳入社会评议行风的范围。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RB14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