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证20日起年检失业人员携失业证、户口本、《档案托管手册》和身份证到户口所在社区劳保工作站初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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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6:30 北方晨报 | |||||||||
本报讯 记者王丽颖报道 记者从鞍山市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处了解到,20日开始,鞍山开始对2005年12月31日前核发的失业证实行集中年检。 年检结束后,失业证实行网上识别管理,没有网上记录的失业证视为无效。 失业人员可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失业登记,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申请
失业证年检采取先在立山区进行试点然后再全面铺开的办法,目前试点工作正在进行中,已经确立了社区初审、街道复审,区审核打印失业证的业务流程。同时,经过严格审核,剔除不符合登记条件失业人员。 本月20日到下月20日,鞍山将对失业人员持有的2005年12月31日前核发的失业证进行集中年检。年检时,失业人员本人需携带这些材料:失业证、户口本、《档案托管手册》和身份证,到户口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初审。继续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失业人员,由社区工作人员将其有关信息录入鞍山市就业服务网。经所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复审,最后由区就业局审核打印失业证。 失业证年检结束后,失业证实行网上识别管理,凡是没按规定进行年检、无网上记录的失业证均视为无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