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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见度低于50米 车站有权不发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6:4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 赵素冰)随着秋冬季节来临,雨雾天气增多,昨日,市交委转发《四川省交通厅转发交通部关于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能见度低于50米以下的大雾天气,车站有权终止发班,客渡船暂停发航。

  通知要求,道路运输企业要根据冬季气候特点,加强雨雾天气、冰雪道路等特殊条件下的安全行车知识教育,加强车况检查,严格执行车辆维护制度,保持车况良好。对于行驶高寒冰雪地区和山区道路的车辆必须配备防滑设备;营运车辆的灭火器、应急锤、灯光、防雾灯等必须齐全有效;能见度低于50米以下的大雾天气,车站有权终止发班,客渡船暂停发航。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和其他收费路公司,在雨天路面湿滑、大雾能见度低的情况下,要提醒过往车辆驾驶员降低车速,按规定保持足够的行车安全间距,凡能见度低于50米以下的大雾天气,要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联系,及时关闭高速公路,确保通行安全。

  此外,市交委还要求各客运站要把GPS监管工作作为“五不出站”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参营单位车辆上一趟次是否运行正常,如有超速、超载、超时、串线等违规行为的车辆,要做好记录,并在车站公示,并抄告相关参营单位,同时报运政驻站人员;凡安装有VCD设备的营运客车(包括旅游车)必须在出站时播放《安全提示片》,各车站出站检查人员必须坚持上车检查制度,对未播放《安全提示片》的客运车辆要抄告所在的运输企业,并纳入参营协议考核内容;凡核载9座以上的营运客车(包括旅游客车),有关运输企业都要设置乘客义务安全监督员专座,各客运车站并将此纳入出站检查的主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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