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移植优先满足国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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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6:5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据新华社电 全国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峰会14日在广州市发表声明,中国医务工作者承诺不参与任何人体器官买卖及与之相关活动。 会议声明:严禁人体器官买卖
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扩大会议暨全国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峰会13日至14日在广州市召开。会议作出声明: 一、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中国医务工作者承诺不参与任何人体器官买卖及与之相关活动,不参与任何以旅游名义跨国境实施的人体器官移植及与之相关活动。严禁人体器官买卖,严禁以旅游名义跨国境实施人体器官移植。 二、中国人体器官移植应当优先满足本国公民(包括香港、澳门、台湾)人体器官移植需要。特殊情况下,对于其他国家和地区公民提出的人体器官移植申请,履行特定程序后实施。 严禁招揽境外患者来华移植器官 我国每年约有150万人因终末期器官功能衰竭需进行器官移植,但每年仅1万人左右能够得到移植治疗。人体器官来源不足长期以来严重影响我国人体器官移植的发展。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会上说,目前,国际上能够开展的人体器官移植手术在我国几乎都能够开展,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总量居世界第二位。人体器官移植技术日趋成熟,移植后患者的生存率日渐提高。 黄洁夫还强调要严禁医疗机构以广告的形式招揽境外患者以旅游的名义到中国境内实施器官移植。 据透露,卫生部起草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已交国务院有关部门修改和完善,近期内即将颁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