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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审判厅启用“安全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6:57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15日讯 (通讯员 周赞马 记者 陈捷) 11月13日起,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厅启用“安检X光机”,这套安检设备能清清楚楚地看清爆炸物、管制刀具、录音录像设备等违禁物品。据悉,厦门中院审判厅外的安检X光机还是全省法院系统第一套“安检X光机”设备。

  据中院介绍,法院启用安全门,意在保证诉讼参与人的人身安全和法院诉讼活动的
顺利进行。此前,有个别败诉的当事人情绪激动,做出过激行为。几年前,一起杀人案的被害人家属想寻机棍击被告人,就携带一根长棍,混入审判大厅,还好被法警及时发现。近年来,当事人携带违禁物品进入庭审现场屡有发现,虽然都被及时制止,但也给法院敲响了警钟。另外,外地法院还发生过法官当庭被杀死的事件。因此,中院的法官说,审判厅推行安检是势在必行。

  今后,法院对查出的限制物品,将实行寄存制;对不许私人携带的枪支、刀具等管制物品,将予收缴,由司法警察部门统一处理;对查出的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和其他不得带入法庭的物品,在确保没有危险的情况下,按限制物品寄存方式处理或按有关规定予以收缴。待条件成熟后,区法院也将推行这套安全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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