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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政府审议通过明确七类地区被禁取地下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7:01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胡彩丽报道:乱取地下水引起地面塌陷的亏再不能吃了。《武汉市地下水管理办法》昨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原则通过,明确部分地区将被禁止取用地下水。

  该《办法》规定,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不得超过地下水年度可开采用量,应当符合井点总体布局和取水层位的要求。其中,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的;地下水已严
重超采或地面已明显沉降的地区;地下水已受到严重污染的地区;可能对水域使用功能造成重大损害的;取水、退水布局不合理的;地质水文状况不适宜取用地下水的等七类地区,将被禁止取用地下水。

  另外,若年取用地下水在70万立方米以上的,取水许可必须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有资料显示,武汉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11亿立方米,可开发量超过4亿立方米,但目前武汉地下水超采、乱采等问题越来越严重,部分地区已经形成了区域性地下水水位降落漏斗,还有一些地段产生了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和地下水水质污染。如,汉阳中南轧钢厂和武昌陆家街地带曾发生地面塌陷问题,武汉华润啤酒有限公司水源地出现地下水位降落漏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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