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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关“不称职”干部将待岗培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7:06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许震宁) 对不积极完成本职工作、不胜任岗位工作又构不成辞退的,或有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影响、构不成纪律处分的机关工作人员,责令其离开工作岗位进行待岗培训。下关区近日出台《干部待岗培训暂行规定》,列举了要求进行待岗培训的11种情况,并规定,待岗培训人员停发待岗培训期间的季度奖和年终奖,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停发地方津补贴。

  区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暂行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应被列为待岗培训对象: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或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在本单位民主测评中,称职以上得票率不到60%或不称职得票率超过30%,经考核确认工作不称职的;在本单位开展双向选择过程中落岗的;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0天,或一年内无故旷工累计超过20天的;工作中办事拖拉、推诿,服务态度恶劣,违反工作程序或行政不作为等,被投诉2次以上,经查情况属实的;违反工作纪律,受到组织上诫勉谈话,整改期满后没有明显改正的;不执行组织分配、调动、交流决定,无正当理由,规定时间不到任的;不依法公正执行公务或妨碍和影响他人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还有三种情况的机关工作人员也将待岗培训:违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伦理道德,在家庭、社会中行为恶劣,损害干部形象,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集体违纪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其他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或《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所列违纪行为,不适宜在原岗位继续工作的。

  “被确定为待岗培训的人员,一旦离岗培训,不再行使相应职权。”区委组织部强调,区组织人事部门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待岗培训人员下达《下关区干部待岗培训通知书》。待岗培训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包括集中培训和到基层单位学习锻炼。待岗培训期满,组织人事部门进行专门考试、考核,作出鉴定。培训期间表现不好者,适当延长待岗培训期(不超过3个月)。对延长培训后仍不合格的人员,降职、降级安排相应岗位。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安排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重新上岗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留岗;不合格的,予以降职、降级安排,直至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编辑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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