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展循环经济保驾护航 鄂先后出台7件地方性法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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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7:21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陈勇、赵良英)昨日,在“中国循环经济发展论坛”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纪玲芝介绍:自1998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和批准了7件地方性法规,为推动我省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1998年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湖北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鼓励生产和使用新型建材产品,发展综合利用电厂。2000年,我省出台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
纪玲芝表示,今后除了要加强循环经济地方法规的执法检查外,将借鉴省外、国外的立法经验,尽快制定有关清洁生产、废旧物品回收利用等方面的地方法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