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万元大奖得主被写成赌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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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7:31 潇湘晨报 | |||||||||
汉寿一派出所所长状告《知音》杂志社,一审获赔3万元 本报常德讯常德汉寿县的李某中了500万元大奖,本来是件大喜事,但他却被一刊物描写成一个近乎疯狂又违背常理、沉迷博彩、盲目投资的“赌徒”。这让李某气坏了。 李某一家以“侮辱诽谤”为名将湖北省妇女联合会《知音》杂志社告上法庭。11月
李某是汉寿县公安局一基层派出所所长。2006年1月3日,李购买福彩双色球彩票,中了一等奖500万元。李某一家人在欢喜中度过4个月后,却被一篇文章浇了一盆冷水。 5月份,李某及其家人从同事那儿得知,《打工》半月刊杂志上在2006年第09期特别策划栏目中,公开登载了作者黄戈、李林、王兵撰写的《大讨论——家破人亡后,中奖500万元值不值》的署名文章,文章把一名为“陈阳”的人描写成“小木匠”,将儿子的“奶粉钱”用于买彩票,为买彩票致“左手残疾”;为买彩票不管2岁多的儿子,致年幼的儿子“从三楼摔下死亡”;为买彩票妻子与其离婚并远嫁江西;为买彩票已身无分文,捡“别人吃剩的米粉”充饥等等。 文章中描写的中奖时间、地点、彩票种类、中奖金额均与李某的中奖情况相吻合。“这不是写我吗?”李某及其家人感觉受到极大的侮辱和伤害。他们认为,文章作者黄戈、李林、王兵,故意弄虚作假、捏造事实、侮辱诽谤原告名誉。《知音》杂志社对涉及国家福彩声誉,有损原告名誉的文章,把关不严,审查不力,对文章近乎疯狂又违背常理的“赌徒形象”描写,不作甄别,且在自己的网站组织网民公开讨论。这些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侮辱诽谤了原告的人格。 据此,李某一家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知音》杂志社公开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20万元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9月25日,此案在汉寿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汉寿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除中奖部分外,《大讨论——家破人亡后,中奖500万元值不值》一文对原告李某一家的其他部分的描写均与事实严重不符,侵害了原告李某一家的名誉权。被告《知音》杂志社没有经过认真核实,即将此文刊载在其所属的《打工》杂志上,且在明知《大讨论——家破人亡后,中奖500万元值不值》一文内容严重失实的情况,仍不采取措施,为原告李某一家消除影响,致使该文章继续流传于社会,扩大了不良影响,侵害了原告李某一家的名誉权。 记者周喜丰 通讯员丁恩友 周远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