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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意外撞伤人 赔了4万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7:54 重庆商报

  开着他人的长安面包车送亲戚,在返回途中将一骑摩托车的男子撞成重伤。事后,伤者妻子将车主和肇事司机告上法院,索赔医药费。璧山法院一审后判令车主和肇事司机分别担责,然而车主不服申请再审,法院最后审理后认定,肇事司机系借用他人车辆,应自行承担赔偿责任。结果司机又不服,告到了市一中院。昨日,该起交通事故赔偿案在市一中院开庭审理。

  男子被面包车撞伤

  去年1月23日,铜梁人蒋兴明的亲戚在璧山一酒楼办生日宴。次日,蒋兴明打电话给该酒楼老板金寿全的儿子,称要用一下酒楼的长安面包车送亲戚回家。之后,蒋兴明到金家拿到了车钥匙,将亲戚送回了璧山大路。

  就在蒋兴明驾车返回途中,与雷双田驾驶的摩托车迎面相撞,致使雷双田当场昏迷。雷双田被送到医院救治,先后用去医疗费4万余元。目前,雷还不能下地,啥事都需要人帮。经相关部门鉴定,雷双田为三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当地交警认定,蒋兴明负事故主要责任,雷双田负次要责任。另查明,肇事车车主为金寿全。

  车主司机同被起诉

  事发后,雷双田的妻子甘某以丈夫的名义把蒋兴明和车主金寿全告上璧山法院,索赔前期医疗费4.3万余元。该案一审后,法院判令蒋兴明承担八成责任,赔偿雷双田医药费3万余元。

  同时,车主金寿全未举出不应承担责任的证据,负连带责任。

  庭审焦点

  肇事车到底是借是租

  判决生效后,车主金寿全认为车是借给驾车证件齐全的蒋兴明,理应由蒋兴明自行承担责任。于是,金寿全向法院申请了再审。该案再审开庭时蒋兴明称,车是他干爹向金寿全租的,他只是无偿的替金寿全当了驾驶员,车祸所造成的费用应由车主承担。

  法院在调查后认定,金寿全是车辆出借人,而蒋兴明具有合格的驾驶资质,借车时也不存在不适宜驾车的情形,车在蒋兴明驾驶时发生交通事故,应由蒋兴明自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金寿全不需担责。

  再审宣判后,蒋兴明不服,又告到了市一中院。昨日开庭时,辩论焦点还是围绕车是借的还是租的。该案将择日宣判。

  记者 徐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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