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拼装车撞成十级伤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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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8:03 南京晨报 | |||||||||
晨报法援热线86852801报道 两年前瞿中全开半挂车把驾驶拼装车的费小杰撞成伤残,日前费小杰把瞿所在的单位告上了溧水法院索赔,最终费小杰获赔36000多元。 瞿中全是一家汽车运输公司的员工,事情还要追溯到2004年4月17日凌晨4点多钟。当时,瞿中全驾驶着重型半挂车由东往西开着,就在高速入口处左转弯的过程中,迎面驶来一辆机动三轮车。“当时那种情形我根本没法躲避。”瞿中全说,两车猛烈地撞到了一起。
2004年8月14日,住院四个多月的费小杰出院了。“医生建议我继续功能锻炼、休息三个月,带药及突变随诊。”费小杰说。经鉴定,费小杰已经构成十级伤残。 经交警部门认定,瞿中全驾驶机动车通过十字路口左转弯的时候,对路面情况疏于观察,未按照规定让行,应该负事故全部责任;费小杰在该事故中无责任。 多次索赔无果,2006年2月,费小杰将对方告上了溧水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因瞿中全是履行职务行为,其行为后果应由其单位承担,因此汽车运输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关于本次事故责任认定,因为费小杰虽然驾驶的是一辆拼装的机动三轮车,但并没有证据证明其在该事故中对事故的发生起作用,因此交警部门的认定是有效的。最终法院判决,汽车运输公司赔偿费小杰36533.66元。(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作者:朱道海 姚君祥/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