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人电瓶捕鱼电击溺水身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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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8:03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 2005年2月6日下午,如皋村民唐祝生看到与之隔河相住的同村村民唐仁圣、唐玉生在共用的居民河内用电瓶捕鱼器捕鱼。唐祝生便赶到岸边进行阻止,由于阻止未果,他就冲到河中的唐仁圣身边,不料受到电击后发生意识障碍倒入水中。唐玉生当即拉掉电瓶电源线上岸报警,唐仁圣将唐祝生拖上岸,但唐祝生却因抢救无效而死亡。唐祝生的家人于2006年7月13日向如皋法院起诉唐仁圣和唐玉生,要求人身损害赔偿16.6万元。
法官经过审理认为,唐祝生明知电瓶捕鱼器的危险性,却不理智冲进河内阻止捕鱼,本人存在重大过错。前天,法院判决唐仁圣和唐玉生赔偿死者唐祝生家人9.8万元经济损失。 作者:孟大庆 曹小龙 高文玉/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