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11元起步车费敢向老外收200元 上海首次执法听证封杀两的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8:50 上海青年报

  上海市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成立近一年来首次召开了交通行政处罚听证会。记者昨日从执法总队了解到,应两名受处罚司机的听证要求,执法总队于日前召开了首次交通行政处罚听证会,经过两个多小时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后,最终分别对两名宰客司机作出了吊销准营证、五年内不得从事出租客运经营的处罚决定。

  (本报记者刘春霞通讯员吴润元)

  两出租司机狂舞宰客大刀

  记者从执法总队了解到,提出听证要求的两名出租车司机分别为沪BX0882的司机张某和沪DM7187徐某。

  9月24日19点,张某搭载一位乘客从浦东机场到陕西南路的城市酒店,在计价器显示为93元的情况下向乘客收取393元,而且在递交发票时故意将发票上的单位信息和证号隐去。而9月26日,沪DM7187司机徐某载一位德国客人从浦东金桥前往宁桥路一家食品厂,只需起步价11元的车费却收取了200元,而且当客人索要发票时徐某给了一张租赁公司的手写发票。

  对于这两名司机的宰客行为,执法部门进行了严格的调查取证,“我们专门跑了浦东机场-城市酒店的两条线路,路费分别为151元和153元;而金桥至宁桥路食品厂的路费只要11元起步价。”

  首开交通行政处罚听证会

  面对执法部门将要做出的吊销准营证的处罚,上述两名司机分别提出了听证要求。为此,执法部门日前分别召开了交通行政处罚听证会。

  听证会上,案件调查人和当事人分别就事实、拟作出的处罚决定、证据、法规依据等进行了陈述和申辩。司机张某辩解是按错了计价器才多收300元;徐某则表示自己已退款189元给德国客人,而且因生活困难,主要靠开车为生,请求从轻处罚。而听证会对两人的违法事实进行质证,事实证明:司机张某并非错按计价器,而是在计价器上多打了子虚乌有的路桥费300元;而徐某在营运中故意不开计价器,在接到举报后迫于无奈才退还了多收的车费,而且以不会说外语为由拒绝向德国客人道歉。

  听证会在听取了各方意见后,依据《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一次多收费50元以上或超标准一倍,吊销其准营证”的规定,对张某和徐某作出了吊销准营证,取消客运服务营运资格的决定,并告知其仍持有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听证让处罚公开化透明化

  据了解,今年以来,执法总队已对15名宰客出租司机进行了吊销准营证的处罚,除了上述的张某和徐某,其他13人都没有提出听证要求。执法部门表示,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停业整顿、吊销营运证或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前,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这次听证会是执法总队成立以来召开的首次听证会。”交通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听证会的召开,体现了交通行政处罚的规范性、公开性和透明性。通过听证让受罚者心服口服,也让其他的哥受到教育。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