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台北高雄市长选举专题 > 正文

谢长廷阵营散发抹黑文宣 郝龙斌总部提告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9:09 华夏经纬网

  

谢长廷阵营散发抹黑文宣 郝龙斌总部提告图

  图片来源:东森新闻报

  华夏经纬网11月15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郝龙斌竞选总部14日接获检举,指称在住家信箱发现民进党台北市长候选人谢长廷阵营散发未经谢长廷署名之黑函,公开污蔑郝龙
斌曾收受拉法叶舰之回扣,郝龙斌竞选总部深感遗憾与不耻,决定委请律师诉诸“司法”公断。

  据报道,郝龙斌竞选总部委任律师苏盈贵、叶庆元表示,谢长廷阵营捏造事实并四处散发的抹黑文宣,未经谢长廷亲自签名,已明显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51条第1项规定“候选人印发以文字、图画从事竞选之宣传品,应亲自签名”。再者,选罢法第92条规定,“意图使候选人不当选,以文字、图画散布谣言或传播不实之事,足以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郝龙斌竞选总部表示,谢长廷曾是执业多年之律师,甚至以“青天”自诩,且竞选经验丰富,不可能不知道此一规定,显见谢长廷阵营系故意以“违法”之方式进行负面文宣。谢长廷未于此一文宣上具名,亦显然是为了规避“选罢法”第92条之刑事责任,以求日后“司法”追诉时,可以将责任推卸给竞选总部之工作同仁,其知法玩法之心态,至为可议,前高雄市长谢长廷一贯将责任推诿给下属的心态,令人感到非常没有担当。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rss订阅】【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