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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副厅长李斌: 160万“参合”农民获补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9:14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米娜

  

省卫生厅副厅长李斌:

  本报记者 米娜 摄

  省卫生厅副厅长李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省卫生总费用中个人卫生支出每年以近10%的速度递减。他说,卫生总费用包括政府卫生支出、社会卫生支出和个人卫生支出三部分,其中人们最关注个人卫生支出。社会卫生支出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基本医疗保险,2002年社会卫生支出的比例是19.12%、2003年是21.28%、2004年是30.09%。而个人卫生支出比例2002年是65.73%、2003年是62.53%、2004年是55.11%,从这组数字可以看出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和加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面,社会卫生支出的比例在逐年增加,所以个人卫生支出下降了近十个百分点,老百姓得到真正实惠。

  据李斌介绍,我省自2003年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于农民缺乏对合作医疗的认知程度,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人数相对较少,因而筹集的资金总量小,基金风险大,补偿较低,农民得不到实惠。为鼓励更多的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6年初,省卫生厅先后派出2个督导组,重点对16个试点县进行督导检查,经过多方努力,2006年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达到83.71%。截至2006年9月,共为农民支出补偿资金8545.71万元,补偿人数达161.7万人。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践过程中,部分定点医疗机构中存在着“让利不受益、诱导增收益”的现象。定点医院打着让利患者的幌子却对参合患者多收费、分解收费、重复收费,使参合患者不能真正受益;同时定点医疗机构将入院条件放宽,出院条件从严,诱导参合农民进行医疗需求,从而增加医院的收益。为防范此类现象,省卫生部门在各试点县内统一实施各种常见疾病次均(一次住院的平均费用)住院费用的上限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若超出诊疗的最高限价部分,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经过试点,定点医疗机构诱导需求现象得到明显的遏制,同时也使定点医疗机构养成了自觉、主动节约合作医疗资金的行为,为合作医疗逐步规范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后我省将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使定点医疗机构逐步走向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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