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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长秦玉德: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9:14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王玮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长秦玉德: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本报记者 高明 摄

  “和谐的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要求。对此,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秦玉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全省劳动保障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

  近几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以劳动保障监察为手段,为有效制止和纠正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秦玉德说,当前,随着用工主体的多元化、劳动关系的复杂化,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关系调整面临诸多挑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完善解决。

  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协商制度,着力构建协调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以建立健全用工登记制度入手,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用3年时间实现各类企业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继续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明确职能定位,落实工作职责,切实发挥作用。

  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切实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以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支付以及农民工权益保护等为监察工作重点,全力推进各项劳动保障政策的落实。推广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模式,进一步扩大劳动保障监察覆盖范围,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触角延伸到街道和社区。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活动,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并通过新闻媒体对评定情况进行公开宣传曝光。进一步加大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征缴力度,切实做到应收尽收。

  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处理仲裁机制,妥善解决劳资纠纷。推进劳动仲裁机构的实体化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坚持双向维护的宗旨,不偏不倚、公正、公平、公开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坚决遏制涉及劳动保障的违法行为。

  近期,将大力推选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模式,以1个社区为1个网格,各区(县)内形成若干个网格。以网格为单位,依托市和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专职监察员和兼职监察员,街道和社区聘任的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或协查员四级队伍,以执法维权工作为重点,集中开展工伤保险扩面、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缴情况等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投诉举报案件的立案和查处力度,全面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打好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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