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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整顿规范开采秩序走绿色矿业之路 集约发展资源深加工产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9:33 中国环境报

  陈祖洪 孙秀英

  本报讯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副厅长丁式江及省内地质矿产专业人士近日做客海南电视台名牌节目《公仆在线》,针对海南省矿产资源开发集约化程度低、矿政管理薄弱、盗采严重、开采后环境治理如何恢复等问题与百姓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丁式江表示,要加大工作力度,集约发展矿产资源深加工产业,延长产业链,整顿和规范矿业开发秩序,坚持走
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绿色矿业道路。

  当本报海南记者站记者问及如何将海南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时,丁式江指出,海南矿产资源储备丰富,矿业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为此,海南重点实施“大企业进入,大项目带动”战略,推动大型矿业基地建设,推进优势矿产资源采、选、深加工一体化,延长产业链。今后将通过资源整合,促进矿产资源开发规模化、集约化。同时提高门槛,严格控制无深加工能力的锆钛等砂矿企业开采规模,禁止无深加工工艺企业开采收购铝土矿出省等。

  针对海南职业经济技术学院大学生代表提出的,矿产资源的开发是否会对环境造成破坏等问题时,丁式江回答说,在矿业开发中,海南坚持通过科学的开采方式和环保化的生产工艺走绿色矿业之路。海南将对非法采矿行为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复垦原则;对合法取得采矿权的,实施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否则,项目将不得被继续批准实施。开采之后的矿山将根据“宜景则景,宜用则用,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的原则,完善生态环境的治理。

  针对现场群众反响强烈的文昌、万宁、昌江等地非法采矿行为猖獗的问题,丁式江强调,海南省将按照“治乱——治散——治本”三步骤,严厉打击非法采矿,严肃查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行为,进一步完善探矿权和采矿权申请、延续、变更、转让、注销等相关审批权限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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