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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将建立国家反洗钱数据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9:42 云南日报

  新华社北京11月14日电(记者张旭东、张周来)中国人民银行14日发布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称,在已设立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的基础上,央行还将建立国家反洗钱数据库,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信息予以保存,以方便调取和动态监控。

  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通常被视为反洗钱预防监控制度的核心。我国反洗钱法引入了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要求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对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缺
乏明显经济和合法目的的异常交易应当及时向反洗钱信息中心报告,以作为发现和追查违法犯罪行为的线索。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央行设立的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依法接收并分析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建立国家反洗钱数据库,妥善保存金融机构提交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信息;同时要求金融机构及时补正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央行作为我国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已于2004年建立了我国的金融情报中心——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自2005年起开始接收社会公众的举报,并发布了《涉嫌洗钱行为举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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