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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否认虐杀收容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9:51 半岛都市报

  本报北京讯 11月 13日,针对网上虐杀狗等说法,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发言澄清。他表示,有关部门只是入户宣传而非入户查抄犬只,北京市民14日起可以到市公安局犬类留检所认养流浪犬和无证犬,警方推出“一站式”认养服务、办理养犬登记证等认养手续。11月14日上午10时,公安部也对收容犬被杀传言予以了否认。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鲍遂献就北京和广东正在进行的禁养大型犬的行动表示,
养犬是公民的权利,不养犬也是公民的权利。所以在对待养犬的问题上需要平衡各方的利益,照顾彼此的关切。

  国家对养犬问题历来的政策就是限养而不禁养。作为限养,就是禁止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对于养犬的管理涉及到几个部门,包括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城管部门和农业部门。按照职责来分工,公安机关主要是维护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主要负责查处涉犬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目前群众反映比较集中、比较强烈的主要是两个问题,一是犬伤人的问题,另外一个是犬扰民的问题。对于这两个问题,公安机关将依照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比如说驱使恶犬来伤人,用犬来阻碍执行公务,对这类行为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属于治安案件的,要依照治安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鲍遂献表示,对禁止饲养的大型犬和烈性犬,一些地方提供了收容,集中饲养。收容和饲养以后,主要还是怕这些犬出来伤人,出于保障公共安全来考虑。没有听说哪些地方收容了犬以后杀掉的事。不赞成把它杀掉,当然有一些有狂犬病的另当别论。(朱开云)编辑:李辉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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