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公证数量激增意识可嘉但忌盲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9:59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前两天,一名面部不适的妇女跑到公证处,要求拍照公证她容貌受到伤害,结果被婉拒。昨从市公证处了解到,今年的证据公证大量增加,内容也五花八门,有的人办公证很盲目。 如今发生纠纷并引起诉讼时,法院多要求受害者主动举证,而且经过公证的证据比一般证据效力更高,很多市民都很愿意通过公证保全证据。有些市民虽然只准备私下协商解
有的市民遇到一些水淹或火灾等事故时,也懂得及时请公证员到现场拍照或录像,避免修复后索赔说不清。而近来增长最多属知识产权方面的证据公证。 一名公证员开玩笑说,他们常常变成“网管”或“采购员”。一些生产厂家发现有人侵犯商标权后,担心刚打官司对方就把货物撤走,预先就带公证员去“采购”:水泥、服装、蜜饯,见证的商品多种多样。至于网络方面,公证人员保存下的网页就已过百张。一市民也曾要求公证收到某人的邮件,还有一家公司发现员工大量向外发邮件,请公证人员将服务器等显示的邮件发送和邮箱情况都记录下来。 但也有人对公证“过度”。有一女士说自己用了某化妆品后脸色发黑,皮肤过敏,要求公证,但事实上拍照录像并不能证明问题是由化妆品引起的。还有市民要求为死者的鼻孔做公证,证明曾窒息,公证人员也爱莫能助。对此有关人员表示,虽然眼下可公证的事物种类繁多,但涉及技术方面的问题还是要请市民慎重考虑,另外进行专业鉴定。(容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