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工商局杨店子工商所查处不正当竞争销售白酒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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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10:14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闫漪;通讯员李向齐)昨日上午,迁安市工商局杨店子工商所执法人员在蔡园商业街杨某商店内进行食品市场安全检查时,查获一起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销售白酒案,现场查扣了擅自使用“山庄老酒”酒盒包装图案的“山城老窖”白酒86箱,查扣了该商店的进、销货账本和相关单据,案值在12000元以上。 昨日上午,杨店子工商所执法人员在食品市场安全检查时,发现杨某商店柜台上摆
经查,这种白酒是店主刚刚从迁安市某批发部购进的,价格还不到“山庄老酒”的一半。由于外包装与“山庄老酒”极为相似,一般消费者以普通注意力观察很难辨别,造成了对消费者的误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河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的相关规定,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了对河北省著名商标商品“山庄老酒”白酒的侵权事实。 杨店子工商所依照相关法规,正在对此案做进一步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