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环保形象使者评选活动有关事项解答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10:39 温州都市报 | |||||||||
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与温州日报联合主办的首届温州市十大环保形象使者评选活动的消息见报后,许多读者和热心环保事业人士对此很感兴趣,纷纷来电咨询活动的具体事项。为了广大市民能够更好地参与此次活动,现对活动的有关事项做详细的解答。 问:本活动参评对象有哪些?
答:十大环保形象使者参评对象范围非常广,在全市范围内并在温州工作三年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企业家、学者、新闻从业者、学生、农民等社会各界人士(全市环保系统在职人员不参加此次评选)均可参加。 问:本活动的评选条件是什么? 答: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环境意识,热心我市环境保护事业;积极组织、参与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在促进我市环保理念传播或环境质量改善方面有显著成就;在环境保护或相关行业中有杰出贡献,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良好的公众形象;其事迹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对社会公众具有明显的带动、导向和示范作用。 问:如何参加评选活动? 答:本活动采用组织推荐和公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Email等方式直接向组委会推荐候选人,并且在11月25日前向组委会提供推荐资料一式2份,并附送电子版本,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推荐表格可到组委会领取或者在温州网(www.66wz.com)上下载。 问:此次活动评选步骤怎样? 答:评选分为候选人公示、投票、评选表彰三个阶段。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审查、筛选,并将前20名作为正式候选人予以公示。评选采用公众投票和评委会评定相结合的办法,最终评出10名温州市环保形象使者。 本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在公园路105号温州日报报业集团大楼1405室,邮编:325000,联系电话:88096592,传真:88096633,Email:shs@wzdaily.com.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