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对突出贡献人才每人重奖50万元 免征所得税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10:55 国际在线 | |||||||||
国际在线消息(驻安徽记者 张宏):根据最新出台的《安徽省突出贡献人才奖励办法》,安徽省将对“突出贡献人才”奖获得者每人奖励50万元,奖金依法免征个人所得税。 “突出贡献人才”奖由安徽省委、省政府设立,旨在奖励获得重大国际奖、重大国家奖和为安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其中重大国际奖是指获得国家认可的具有权威性的国际专业组织和学术组织颁发的奖章、奖金和奖牌。重大国家奖是指获得国
该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授奖人员不超过10人,无符合条件者秉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可空缺。安徽省委、省政府将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获奖者可享受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奖励金额为每人50万元,其中40%属获奖者个人所得,60%用于获奖者的科研经费。奖金依法免征个人所得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