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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江西负责人:进场费是市场竞争产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11:01 中国江西网

  

国美江西负责人:进场费是市场竞争产物

  国美江西负责人认为进场费的产生完全归结于市场竞争。图为南京东路上的国美电器卖场。(中国江西新闻网记者邓小勇 摄)

  中国江西新闻网11月14日南昌讯(实习记者 蒋婕 报道)由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联合出台的《零售商与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15日开始实施。众多零售商对“进场费、条码费”问题选择避而不谈,而国美电器发出不同的声音。

  8日上午,记者采访了国美集团江西公分司广宣部经理宋军先生。宋军表示,国美拥护《办法》的出台,正在按《办法》的规定调整自己的制度,在江西的市场行为已经按照《办法》执行。他认为《办法》有利于规范市场,促进市场公平交易。宋军认为,《办法》略显粗放,不利于执行,希望尽快出台实施细则。

  对于零售商普遍收取的进场费问题,宋军表示,进场费是市场竞争的产物,而不是零售商的个体行为。供应商需要通过国美卖场获利,国美是全国连锁性的卖场,对供应商来说是一种巨大的诱惑。厂家想在同类产品中的胜出,当然愿意出这笔费用在国美寻求一块市场。另一个原因是卖场与卖场之间的竞争,以店内和店外的宣传来赢得消费者的信赖,建立品牌效应带动店内产品的销售,花钱做宣传其实与供应商是双赢的,所以说进场费的产生完全归结于市场竞争。

  而如果不收取《办法》提到的费用,国美要采取什么方式弥补这个损失,如果供应商不支付卖场一定的费用后是否会中断下一年的合作计划等一系列问题,宋军表示对业务上的事不是很清楚。

  编辑:吴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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