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政府买单救治流浪武疯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12:25 江南都市报

  我省酝酿出台相关政策景德镇市已率先制定工作方案

  本报讯记者刘媛、金其会报道:今后,凡是街头无法查明家庭住址的流浪乞讨病人,可由当地急救中心工作人员直接 送至定点医院救治,定点医院不得拒收。救治工作将采取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其治疗费用由政府提供定额补贴。昨日,记者 获悉,这是景德镇市新近推出的举措,另外,我省其他地方也在陆续制订相应政策,救助城市中生活无着的流浪乞
讨危重病人 和精神病人。

  长期以来,一些身患重病又无家可归的人,始终是民政部门救助的难题,因为在管理和政策上存在盲点,究竟谁来救 治,存在推诿和扯皮的现象。对此,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等部门准备酝酿出台相关政策。

  根据景德镇市出台的工作方案,救治对象为街头发现的无固定住所、无身份证明、无联系人的精神病人(“武疯子” )、智障患者、突发疾病等人员。方案规定,由公安、城管等部门负责把救治对象送至市急救中心“120”,再由市急救中 心接送到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对有暴力倾向的救治对象,市公安巡警支队要及时出警协助。同时还规定了救治期限:精神病患 者(“武疯子”)的救治期限到暂不发病和知晓其家庭住址为止,智障患者的救治期限到身体没有传染疾病和生命体征平稳为 止,突发疾病人员的救治期限到病人的生命体征平稳为止。

  那么,救治对象所发生的医疗费由谁来支付?景德镇市规定,落实了救治对象所在单位和家庭的,一般由单位或法定 监护人承担救治费用;无法查清基本情况的救治对象,要按照多渠道筹资的措施进行救治,区财政和市级财政解决部分费用。 从2007年起,救治经费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并在市卫生局设立专户。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rss订阅】【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