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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谈养犬:限养但不禁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12:36 新闻晚报

  □据新华社电

  在1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新闻发言人表示,我国对养犬问题历来的政策就是限养而不禁养。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说,养犬是公民的权利,不养犬也是公民的权利。对于养
犬人来讲,要充分考虑到不养犬人的利益,要依法科学文明养犬。对于不养犬的人来讲,也要理解、宽容养犬人的情况。所以在对待养犬的问题上需要平衡各方的利益,公安机关一定要认真履行好维护公共安全的职责。

  据介绍,目前反映比较集中、比较强烈的主要是犬伤人和犬扰民的问题。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鲍遂献说,对于这两个问题,公安机关将依照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属于治安案件的,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武和平说,作为限养,就是禁止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对禁止饲养的大型犬和烈性犬,一些地方提供了收容,集中饲养。收容大型犬和烈性犬,是从保护动物的角度来考虑的,同时也是为了维护公共安全。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同时表示,规范养犬需各部门齐抓共管,通过媒体进行舆论引导,并且完善现有法律,这样才能有效地预防、控制犬类的疾病,有效地解决存在的犬伤民、犬扰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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