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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电动车下月起禁上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12:36 新闻晚报

  □据信息时报报道

  今日起,广州严禁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路行驶,不予登记发牌,今明两天将在报纸发布通告。

  根据通告,禁电范围最终确定为广州市全市行政区域内;而对市民已购买的电动自
行车不作任何赔偿或回收。为方便市民处理现有电动车,交警对违法上路的电动自行车有15天纠正教育期。对于将电动自行车拆除电池和助力传动系统的,仍允许当普通自行车上路。

  广州市交警支队长刘敬军称,市民除了可以转卖电动自行车外,广州还特别允许车主将电动自行车的电池及其助力传动系统拆下,还原成一辆自行车,蹬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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