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特别费” 马英九受约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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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13:11 法制晚报 | |||||||||
说明“特别费” 马英九受约谈 新华社北京11月14日电(记者 张勇)据台湾媒体报道,因遭民进党籍“立法委员”检举“市长特别费”问题,台北市市长马英九14日上午以“关系人”身份赴检方办公室接受检察官约谈。
约谈结束后,马英九表示,自己一向依法行政、公私分明,今天已向检察官详细说明有关情况。 检方有关人士表示,检方目前没有将马英九列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只是例行性查证。 据了解,此次调查的重点是马英九每月34万元新台币的“特别费”中,必须以单据核销的支出是否有核销单据以及名实是否相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