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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电动自行车 今日大限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13:12 法制晚报

  广州电动自行车 今日大限到

  15天为纠正教育期 以后对于违规者罚款50元

  本报讯 广州电动自行车大限已到,今天起全面禁止上牌、上路。

  据《广州日报》报道,广州市公安局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关于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这标志着从11月15日起,广州市正式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行驶。

  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表示,《通告》发布实施后,市公安交警部门将不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力度,同时,考虑到市民妥善处理现有的电动自行车需要一定的时间,市公安交警部门对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将会进行15天的纠正教育,即从11月15日至11月30日,为纠正教育期,暂不处罚。以后对于违规者罚款50元。

  广州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刘敬军表示:考虑到市民的现实利益,市民可以把车辆的电池拆掉,仍允许当普通自行车上路。

  针对有的市民建议,小区和校园内可以划成“特区”,刘敬军表示,不会出现特区。道路本身包括了由单位管辖但允许机动车行驶的地方,这两处地方同样禁止电动车上路。

  会不会禁止笤帚上路

  在广州,电动自行车今天被判了“死刑”,但我实在想不出这电动自行车到底有什么不好,先不说什么节能环保之类的大话,就说给能咱小百姓出行提供便利,也绝非坏事。

  据说“禁电”理由有两条,一条是电动自行车造成了多起交通事故,虽然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在事故总数中所占的比例不过1%。

  另外一条就是因为电动自行车出现了许多不合格产品。要是有不合格产品就直接砍掉整个市场的话,面对“苏丹红辣椒”、“苏丹红鸭蛋”,我们是否应该禁止吃饭?

  一千多块钱买的电动自行车放在家里当菩萨供着,看来我们只能学哈利·波特骑把笤帚,飞着去上班了,只是不知道会不会禁止笤帚上路?

  文/倚天喑哑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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