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团:相信马英九清廉 涉贪即党纪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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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14:25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11月15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蔡锦隆今天表示,党主席、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核销,虽然传出承办人员以不实发票作帐情形,但原始凭证都在,属行政疏失,党团相信马英九对清廉的坚持,他强调,“马英九若涉贪污,党纪即容不得他”。 据报道,蔡锦隆、党团首席副书记长徐少萍、副书记长纪国栋、党籍委员林德福上
蔡锦隆说,马英九“特别费”核销的原始凭证俱在,承办人员虽然便宜行事,但没有贪污犯意,盼民进党籍“立委”不要与“国务机要费”案混为一谈,也不要见猎心喜、混淆视听。他指出,党团赞成以“首长特别费”支用、核销情形来检验政治人物,但要一视同仁,呼吁检方将吕秀莲、游锡堃、谢长廷及苏贞昌的“首长特别费”告发案,全都交给“高检署查黑中心”检察官侯宽仁侦查,以免有不同心证。 蔡锦隆表示,根据国民党内规,党员被依贪污罪嫌起诉即停权,一审被判有罪就不能被党提名参选任何公职,国民党只有这一套标准,马英九若被依贪污罪嫌起诉,党纪就容不得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