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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咋规划,业主有权知 下月起市民可申请查规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15:03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记者蒋铮报道:变电站选址、小区修建规划……只要是不涉及机密的审批规划,市民全部有权知晓!这是即将于12月1日实施的《广州市城市规划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定》(简称《规定》)明确的。

  根据《规定》,规划部门批准和核发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主要信息,都应该主动向社会
公开,《规定》生效前批准和核发的以上信息,也应当逐步予以公开。但是,涉及国家秘密、企业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工作秘密、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列入公开范围。

  市民提出申请后,规划部门只要审批同意,就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

  希望了解信息的市民,可以“三步走”:

  第一步,申请。市民应当向对口的规划部门提出公开申请,其中,广州市城市规划局由业务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并由广州市城建档案馆负责具体办理。市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或企业证明;填写并提交立案申请表(可以到城市规划部门业务综合大厅领取或者在城市规划部门的政务公开网站下载打印———编者注);对于想了解的信息,应当提供相关名称或者批文编号,或者地理位置图、规划内容、审批时间等信息。

  第二步,受理。城市规划部门受理要求后,应向申请人送达受理回执;假如不予受理,也应向申请人送达不予受理决定书,阐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三步,审查和决定。规划部门受理后,应当在送达受理回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确认是否公开。规划部门同意公开的信息,必须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市民公开。市民有权取得相关信息的复印件和抄录件。假如申请人数众多,规划部门还可以在政务公开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发布,或者召开现场信息发布讲解会。

  规划部门可以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向市民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市民,应当减免收费。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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