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直管理 利弊互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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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15:3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既有利打破地方保护,又易滋生腐败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于安认为,垂直管理的好处在于:其一,有效避免了地方政府的干扰,保证“上传下达、政令畅通”。其二,有利于资源配置。人员的调动、资金的配备、设施的增加等,都可以在省这个大的范围内统筹安排。
有学者同时分析指出,垂直管理体制存在先天不足:首先,垂直管理不能完全摆脱地方干扰。尽管垂直管理后部门的人、财、物不受制于地方了,但部门还是在当地,在土地、水电等方面也少不了求助当地政府。因此即使实行了垂直管理,也不敢过于得罪地方。 其次,垂直管理使监督部门减少,容易滋生腐败行为。垂直管理后,地方政府平级单位往往对垂直部门的经常性权力监督失效,全靠上级部门和上级监督机关的监督发现存在的问题。“山高皇帝远”的宽松氛围,使各级一把手成为说一不二的家长,一旦一人腐败,往往多年不会暴露,形成从上到下的“一窝烂”。 第三,存在架空地方管理,弱化地方政府职能的问题。如果过多的职能部门被“垂直”、划归上级管辖,必然带来地方政府组织功能的残缺,影响其行政效能的发挥。 第四,容易形成不公平效应。相对地方部门而言,垂直部门经费比较充足。在许多地方,垂直部门干部的工薪收入要比地方部门干部高出不少。这种不合理的收入差距,易在同一地区的公务员队伍中形成危险的攀比效应和不公平感,助长权力寻租和“三乱”现象。 (卓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