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可先期处置突发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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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15:3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应急预案》出台,规定可参加处理的五大任务 据新华社电经中央军委批准,《军队处置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日前颁布实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加突发事件处置行动有了纲领性文件和准则。 军队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昨日接受采访时表示,《预案》既与国家
《预案》规定,处置军事冲突突发事件、协助地方维护社会稳定、参与处置重大恐怖破坏事件、参加地方抢险救灾、参与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等5大任务,是军队参加处置突发事件行动的基本任务。 《预案》规定,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师团级以上单位可以越级报告情况,情况紧急时,上级也可以实施越级指挥。这位负责人介绍说,在涉及到国家主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时刻,中间环节的减少,可使军队更加迅速地对突发事件作出反应。此外,当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事发地的军队领导机关还可进行“先期处置”,即边处理边报告。 《预案》还规定,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第一时间,应主动公开发布消息。 (卓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