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底文物“盗捞热” 竟然公司化按股分红(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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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16:35 国际在线 | |||||||||
据了解,为了获得更大利润,非法打捞活动开始出现组织化、公司化趋势,盗捞者加大资金投入,结成临时性的股份公司,潜水员利用潜水技术和设备入股,按股分红。典型的公司模式是:文物贩子资金+专业潜水员技术+本地渔民对海况的熟悉。 莆田边防人士介绍说,一般一个公司有20人至30人,莆田大概有10多个这样的公司。一些文物玩家直接在打捞现场鉴定,如果认定是比较珍贵的文物,马上用摩托艇转移。上
今年9月14日,一个盗捞团伙在平潭大练海域摸黑“作业”时,被预伏守候的边防官兵查获。初步审查发现,该团伙的14名成员分别来自福建长乐、平潭和广西等地,为首的是一个姓陈的长乐人。今年8月,他打听到大练附近海域有古沉船文物后,就产生了非法打捞的念头,并陆续联系了平潭当地一些熟悉海况的人,他们合股集资购买了一艘摩托艇和潜水设备,从广西请来5名潜水员,并约定获利后按股份大小分红。据一名潜水员交代,他们虽然知道私自打捞海底文物是非法的,但经不住金钱诱惑,还是专门从广西赶来接了这个活。 海底文物保护任重而道远 关于福建沿海古沉船文物的价值,福州市考古队队长林果说,“碗礁一号”沉船载的是康熙年间的景德镇青花瓷,那条被盗捞者捞空的明朝万历年间的沉船载的是明代青花瓷,大练岛沉船装的是元末明初的浙江龙泉窑瓷器,均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 福建省考古队队长栗建安介绍说,台湾海峡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商船走向世界的要冲,因此福建沿海沉船遗址较多,水下文物遗存丰富。这些海底文物对研究中国的陶瓷史、贸易史、造船史、航海史,有着重要价值。 采访中,多位受访人士均表示,部分渔民法律意识淡薄,认为海里的文物就像海里的鱼虾一样,谁捞到就是谁的。而《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我国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私自发掘,不得哄抢、私分、藏匿。因此,对渔民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文物保护意识至关重要。 鉴于古沉船文物保护的严峻形势,最近福州市政府接连召开会议,研究保护措施。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刘锡辉介绍说,市里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协调机制,拨出专项经费用于打击非法盗捞行为。10月10日,平潭县逮捕了17名非法打捞者。 据福州市公安边防支队支队长钟振义介绍,自“碗礁一号”发现以来,福州边防部门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开展巡逻警戒,并印发宣传单,劝阻、制止群众打捞文物,同时组织专项打击行动。截至目前,已查获非法打捞、贩卖古沉船文物案件25起,收缴古瓷器2764件,抓获涉案人员145名。 眼下已是初冬时节,天气转凉,海水温度随之下降,盗捞活动也逐渐降温。但明年会不会卷土重来?莆田市博物馆副馆长柯凤梅说,保护海底文物是一个系统工程,国家应出台针对性措施。(新华每日电讯 记者苏杰、康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