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口贩运现象严重 性剥削和劳力剥削尤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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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16:36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11月15日消息据台媒报道,台湾人口贩运情形严重,连续两年被美国国务院在报告中点名,性剥削和劳力剥削情形尤其严重。为此,台当局拟从保护、预防及起诉3方面展开防制工作,执行期至2008年底。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美国国务院2005年人口贩运报告将台湾评等由一级(完全符合美国“人口贩运受害者保护法”)降为二级(未完全符合最低标准,但正努力达成标准)
据报道,“人口贩运”指以买卖或质押人口、性剥削、劳力剥削或摘取器官等为目的,而以强暴、胁迫、恐吓、监控、药剂等其它强制方法,运送、媒介、藏匿、转运人口的行为。台当局相关官员表示,台湾在性剥削和劳力剥削情形尤其严重,外籍配偶中介某种程度就是买卖人口。 据报道,根据台当局的计划,将从保护、预防及起诉3方面展开防制工作,以保障被害人的人权为重,并辅以强化预防、查缉;计划还规定,未满18岁从事性交易者,无论是否出于自愿,均视为被害人。(郭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