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综治委将派组赴各地检查治安综合治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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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17:1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1月15日电 据中国平安网消息,中央综治委将于近日派出10个检查组赴河北、辽宁、黑龙江、安徽、湖南、广西、海南、贵州、陕西、新疆十个省(自治区)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11月15日,中央综治办召开检查工作动员会,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作了动员讲话。 据了解,此次检查于11月16日启动,每个地方检查时间为7天左右,11月底前结束。
检查主要涉及六方面的内容,一是健全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机制和制度,以及广泛开展基层平安创建工作情况; 二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和工作网络,特别是县(市、区)以下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建设的情况; 三是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四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基层综治工作力量,完善保障机制工作情况; 五是强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治安防控经费保障,加强群防群治队伍规范化建设,物防、技防措施到位情况; 六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健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情况。 陈冀平指出,中央综合治理检查是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各部门齐抓共管,就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问题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的一项措施。 他要求,各检查组应以县(市、区)的平安建设情况为检查重点,主要检查各地贯彻两办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意见的情况、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机制等情况,通过这次检查推动各项综治工作的进一步落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