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体院院长一论文涉嫌抄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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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17:20 深圳晚报 | |||||||||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日前,记者收到一封读者的举报论文抄袭的邮件。“2006年公开发表的一篇长6100余字的论文,其中有近5000字与2000年公开发表的另外一篇论文几近于完全一致,雷同率高达80%以上。” 据悉,被举报的论文——发表于2006年5月号《广州体育学院学报》的《中国竞技体育利益格局衍变的研究》涉嫌抄袭《中国竞技体育的利益分析》
而发表于2000年9月号《体育科学》的《中国竞技体育的利益分析》,其收稿日期为2000年2月8日,第一作者的简介是“李艳翎,副教授,北京体育大学博士研究生”,单位是“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第二作者郑吾真,单位是“北京体育大学”。 许永刚说,论文是他带过的硕士研究生王恒同交给学报的。“我只是挂名。” 针对两篇论文几乎雷同的情况,《中国竞技体育的利益分析》一文的第二作者郑吾真说,“他这种情况应该算是剽窃了。”而文章的第一作者、现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院长李艳翎的态度则出人意料,他一再声称,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自己处理,以人为本,和为贵。”据悉,许永刚跟李艳翎有师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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