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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人骗取房产证卖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0:14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11月15日讯近日,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发现,因为有些出租房房主对房屋产权证书保护意识不强,出现了不法分子骗取房产证、伪造相关材料骗卖房产的现象。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负责人提醒,出租房屋前,一定要办理租赁备案手续。

  近日,一名房屋承租人在房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产权证书骗到手,并伪造了其他相关材料,准备悄悄将其承租的房屋卖掉。房主及时发现,并立即通知了房管部门阻止
为其办理过户手续,同时还向公安部门报了案。目前,公安、房管等部门正在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

  据介绍,这种情况过去在省城也出现过。除了不法分子伪造材料骗卖房屋外,还有的不法分子伪造假房产证和假购房合同骗取住房公积金。今年以来,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发现了四五起类似的骗取公积金案例。

  为防止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保护产权人的权利,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特别提示:在房屋租赁中,产权人应注意对自己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提高警惕;房屋产权人应定期查询房屋权属登记情况,及时关注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在媒体刊登的有关房屋权属证书的注销公告,并可通过登录市房管局政务网站,查询有关房屋权属证书的注销公告。如发现自己的房屋权属证书被注销,应及时向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反映情况,以便核查。

  该中心还特别提示,房屋租赁双方应及时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备案手续,使租赁行为纳入房管、公安、基层组织的管理中。应该说,租赁备案是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措施。


记者 郝爱萍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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