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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商家找借口拒开发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0:16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临沂11月15日讯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都会主动向商家索要发票,但在一些小饭馆、小超市,商家以各种各样的借口拒绝给消费者开具发票。

  记者近日走访了临沂市一些消费经营场所,发现商家变着法子少开发票或不开发票的现象普遍存在。记者走访几家快餐店后发现,服务员都表示特价食品不给开发票,用优惠券消费的顾客也不给开发票,如果顾客执意要开发票就得另加钱。

  而一些超市、药店等多存在以电脑小票代替发票的现象。一家超市的收银台只提供电脑小票,小票上有超市的名称、每类商品的数量、单价以及消费总额,但没有公章。记者询问为何不开发票时,收银员指点记者到服务总台去,在那里可以开发票。

  据一家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介绍,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享受服务时,所看到的经营者显示的价格应当包含税款,商家以消费者支付“价外税”为条件开发票的行为是不合乎法律规定的。按照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李律师还称,获得发票是消费者的正当权利,消费者在消费时应该主动向商家索要发票,以便在遇到消费纠纷时有证据维护合法权益。商家以降低售价为由不开发票,让消费者少付货款以逃避税收管理的行为是侵犯国家税收利益的行为。


记者 李嘉庆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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