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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缴满15年成唯一“门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0:28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深圳11月15日电记者今天从深圳市社保中心获悉:今后,凡在深圳缴养老保险满15年的非深圳户籍员工均可在深圳养老。

  过去,非深圳户籍员工想在深圳享受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除要在深圳缴纳社会保险实际累计年限满15年外,还应在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前5年,在深圳连续缴费。即将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规定》取消了这一条款。同时规定,非深圳户
籍员工达到退休年龄时在深圳缴费未满15年,社保部门一次性支付其个人账户累积额,还将按其参保年限给其相当于当时社会最低工资数倍的补偿金。

  (胡谋姜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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