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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还没到手邻居刷走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1:19 沈阳网-沈阳晚报

  注意持有这种可以透支的信用卡,一要保护好信用卡,二要保护好个人信息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可就有这样一位恶邻,竟在小区收发室盗走信用卡挂号信。他将信用卡激活后,竟拿着人家的信用卡肆意消费近5万元。11月15日记者从沈阳中法获悉,盗用信用卡的李某被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卡还未用就被刷5万

  去年5月17日,韩先生在中国建设银行沈阳某支行办理了一张可以透支的信用卡,银行通知其回家等待总行信用卡中心发卡。回家后,韩先生左等右等,信用卡却迟迟不来。经查询,信用卡中心已用挂号信给其邮寄来一张信用卡,在查无下落的情况下,对方又给他补寄了一张。查询单上打印的结果不禁让韩先生大吃一惊:两张卡均已开通,第二张卡还被消费了48900元!“信用卡还没等使用,怎么就被人盗用了?”韩先生立即报案。邻居盗走信用卡

  警方经过排查,案件的真相很快浮出水面,作案者竟是邻居李某。原来,韩、李两家的信件都在所在地车库的临时收发窗台处取。韩某申请

信用卡7天后,银行将带有此卡的信件邮寄到收发处。李某到收发处取自家信件时,发现了韩某的信用卡挂号信,李某将挂号信盗走,通过朋友了解到韩某的个人信息,并于6月14日将此卡激活。“这么容易就能获得一张可以消费的信用卡!”李某又惊又喜,但出于害怕,犹豫再三的李某还是将此卡扔掉了。

  7月19日,李某在收发处又看到银行邮寄给韩的信用卡挂号信,他又一次将信盗走,随后将卡开通。“这么长时间了,姓韩的都没动静,看来没什么事……”这次,李某用卡消费,到三好街购买了一台摄像机和两台

笔记本电脑。个人信息莫外泄

  法院对此案审理,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处罚金5万元。宣判后,李某以“信用卡是捡来的、不是盗窃”为由,提起上诉。沈阳中法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案的办案法官通过本报提醒广大市民,装有个人重要资料的挂号信、特快专递及信件,当事人一定要特别注意查收,并妥善保管。个人身份证号码等重要的个人信息,千万不要随意外泄,以免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本报记者王野郊记者电话:13304032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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