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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人讨债摆事获取大额“酬劳”马三家子“镇霸”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1:19 沈阳网-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王野郊)在于洪区马三家地区,人们无不谈“刘”色变。11月14日,被指控涉嫌犯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的马三家镇一霸刘兴旺,在沈阳中法受到公审。

  31岁的刘兴旺,家住于洪区马三家子镇,父母离异,初中刚毕业就辍学在家。从那时起,刘兴旺就开始闯荡“江湖”,“敢打敢杀”,在当地成为小混混。1999年,刘兴旺因
故意伤害被判入狱一年。出狱后,他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长期以暴力手段,替人要债、摆事,从中获取大额“酬劳”。刘兴旺和他的手下除了随身配备刀、棒等外,还自制左轮手枪。

  于洪区某企业老板杨某,将自己的锅炉房承包给辽中人康某后,杨某想在合同没到期时就收回锅炉房,遭拒绝后,杨某通过冯某找到刘兴旺。2004年4月17日晚,刘兴旺带领10余名弟兄冲进锅炉房,一阵乱砸,将康某等数人打伤。事后,刘兴旺强行索取3万元酬劳费。

  去年11月初,刘兴旺驾驶的吉普车与一辆小货车发生剐碰,刘兴旺下车就将小货车司机暴打一顿,又向小货车司机讹要了5000元钱。当年11月15日晚6时,刘兴旺在马三家子镇一家大酒店举行生日宴会时,他和手下10余名打手被警方当场抓获。

  法庭上,面对指控,被告人刘兴旺基本认罪。休庭后,法庭未作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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